1、原因不同。
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
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2、范围不同。
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受
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
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
赔偿责任。例如对国行外交等国家行为,一般认为实行国家豁免。国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除了合法性这一限制之外,没有其他的限制。
3、程序不同。
行政补偿可能是在损害发生之前由于行政机关与公民协商解决,也可能是在损害发生之后由行政机关与之协商解决。行政赔偿只能发生在
侵权行为发生之后,由行政机关与公民协商解决。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都可以适用于调解。但是,公民因与行政机关对行政补偿不能达成协议而
起诉,适用一般的
行政诉讼程序;与行政
赔偿义务机关对行政赔偿不能达成协议而起诉的,适用行政
侵权赔偿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