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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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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3-05
1、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是存在合同等民事法律关系、一方存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以及违约方存在主观过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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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包括
一、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二、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对相对方承担的责任三、违约责任是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四、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五、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违约责任可以约定,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六、违约责任有一定的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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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一般构成要件 即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1、违约行为《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是违约行为,所以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是有违约行为。 (1)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违约行为的发生以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无违约行为即无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的特点在于:其 一,违约行为的行为人是合同当事人,这是由合同相对性规则决定的。其 二,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合同义务主要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具有任意性。对约定义务的违反构成违约行为。但是,对于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的违反,也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其 三,与合同义务相对应的是合同,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必然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2)违约行为形态,是根据违约行为违反合同义务的性质、特点,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分类。一般而言,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大类。所谓不履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拒绝履行和根本违约。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虽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但履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不适当履行包括质的不当(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量的不当即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和履行时间不当(提前履行和迟延履行)等。就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而言,违约行为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实际违约,是指期限届满后发生的违约。 2、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仅有违约行为这一积极要件还不足以构成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还需要具备另一消极要件,即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这里的“不可抗力”就是法定的免责事由。除法定的免责事由外,当事人如果约定有免责事由,那么免责事由发生时,当事人也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当事人免责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约定免责事由的条款本身是有效的。 (二)特殊构成要件 除一般构成要件外,与违约责任的各种具体形式相适应,每种责任方式又都有自己的构成要件,相互之间并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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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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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违约责任构成要件需关注:合法有效合同关系为前提,违约行为(未履行、履行不符如延迟、部分履行)为必要因素,且不存在法定(如不可抗力,需满足法定条件)或约定免责事由。遵循严格责任原则,除非有免责事由,否则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即担责。总之,评判违约责任需全面考虑上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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