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原法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首次纳入互联网领域
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混淆行为、
虚假宣传、
商业贿赂、
侵犯商业秘密、违规
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七大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完整清晰的界定。新法还增加了行政强制、惩戒措施,如赋予监查部门查封、扣押财务、查询银行账户等执法措施,对
违法行为的
处罚力度也大幅提高,最高罚款金额提高到300万元。
2、湖南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王清华介绍,新法出台是对当前市场新情况的新应对,如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刷单炒信,在网络产品中擅自插入链接,强制目标跳转,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或者卸载他人网络产品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对于这些行为,“新法将予以严厉打击。”
3、随着新法的正式实施,湖南工商竞争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和正义,不仅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所有人都能参与进来,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