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女职工产假期间就有生育津贴,所以在
产假延长至158天的,在延长期限内仍然可以依法领取生育津贴,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2、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
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
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