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
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
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
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
证据,如有
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果在15天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天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
打官司来要债。去法院起诉
立案需要提交原告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复印件一份、并预交
诉讼费用。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
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