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014年8月1日到2019年7月31日,试用期半年2014年8月1日到2014年1月31日,上岗前进行培训,企业文化,专业培训等,由内部员工进行培训,签订协议服务期1年,违约赔偿4500。现2014年10月打算辞职,网上有说试用期辞职不用赔偿,有说要满足条件才需赔偿,请问我在试用期辞职需要赔偿吗?并且我已服务3个月,如要赔偿是不是应该少赔呢?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从劳动合同法规定看,你接受了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违约金是4500元,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并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现在关键点就是公司对你做专业培训的培训费用是多少,就可以计算出你应承担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