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与
报复陷害罪的区别如下: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
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
申诉人、批评人与
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
犯罪事实,作
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
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
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
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