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单方面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材料,认为符合
立案条件的,予以
立案。受理
离婚案件后,法院应当对双方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具体判断,确认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
夫妻离婚。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