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没有钱交
罚金,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2、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
当事人也针对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
改判的。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
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采取查封、拍卖
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
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
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