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没有其它损伤,只是门牙一颗,一般是赔镶(复)牙费用(包括交通费、误工费),这样情况最好是在相互理让中,协商赔偿相应的费用,如果完全走程序,是很麻烦且对双方都增加诉累。
二、如果协商不成,则要进行
伤残鉴定,按鉴定结论来主张权利,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应规定的调整。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