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说丧偶
老人再婚问题怎么处理财产的吧:1)公平约定可避免日后
纠纷?
对于许多单身的老人来说,老有所“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通往红地毯的道路往往阻力重重。从大量的社会新闻中可以看到,子女因财产问题干涉老人再婚的不在少数。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杜鹏教授说:“这是因为子女担心家庭财产将来会落入
继父母之手,从而影响到自己的
继承利益,以及担心继父母年老生病乃至身故需要有较大的物质和精神的投入。”
为了避免
再婚后的
经济纠纷,也为了让子女安心,越来越多准备再婚的老年人走进了
公证处。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财产两方面。但是,房屋、财产状况千差万别,有一些情况公证处并不受理。比如,如果再婚一方的住所是承租房,公证处就不予公证。所以,一些再婚老人只好自己进行简单的书面约定或口头约定。虽然书面约定具有
法律效力,但是这些自行订立的约定,往往由于内容不明确、保存不好,在日后发生财产纠纷时起不到保护老人权益的作用。
如何解决老人再婚牵涉的财产问题,已经成为排除老人再婚障碍的首要问题。
为此,从事老年问题研究多年的郝某,在7年前进行了一个有益的尝试——与天津市老年工作委员会合作,开办了天津市
老年再婚见证处,专为再婚老人提供
婚前财产见证服务。他表示:“见证不仅不受
房产性质的限制,而且同样能够达到避免经济纠纷的效力。”
2)“婚前财产见证”效果如何?
7年来,有多少老年人成为它的受益者?记者走访了天津市老年再婚见证处。记者翻开了一本大红色封面的见证书。一对年龄相差8岁的老人是这样约定的:双方承诺遵守“三不变”原则,即
财产所有权、
继承权、亲子关系三个方面婚后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各自所有,由各自子女继承,再婚后
赡养与护理的关系不变。
而见证书中重要的内容是双方老人就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生活规则进行了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