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
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
违法行为、
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
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
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
民事性质的
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
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
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
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
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
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
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
2.
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
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
产品质量劣质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在认定诽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
构成要件方面的认定是必不可少的,但除此之外还应当注意,法律中明确要求了构成诽谤罪,必须要是诽谤他人的行为达到严重情节。也就是说,虽然
行为人对他人实施了诽谤行为,并且也符合了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规定,但因为诽谤的情节比较轻微,这种时候也不宜按照诽谤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