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超过
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合法。招
投标保证金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
投标人在投标
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
履约保证金和
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
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
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
《
招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