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要求是:应当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应当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
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等,如果
债权人要
申报债权,则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
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
证据。
2、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
民法院确定的
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