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4月25日下午我接到亲戚家电话,说是我家的房子被拆了,让我大吃一惊。后来我了解清楚了情况,是村委会相关人员连同挖掘车司机在我及我的家人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我家的房子拆毁,而且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没有腾退。主要原因是村委会连同开发商想开发一块旅游地,占用土地进行商业化运营。我想说的是村里的土地不属于政府征用地,而且也没说是要回收土地,他们这样的做法未免也太嚣张跋扈了,我认为他们侵犯了我的个人财产。目前的情况是:我找派出所,他们没有给出实质性的解决办法,让找上一级公安局,但是他们说这是纠纷,我觉得这不是纠纷呀。这个是关于我个人财产的一方面。另外,我想问,涉及到土地方面的问题,什么部门应该负责?我应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希望能给我一些指导!
[律师回复]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都是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过你也可以和房主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 3、看房时检查下房子的状态,特别是一些有问题的家具、家电,都应该及时写在合同中; 4、签订和同时,对房屋的缘由物品一定要检查清楚,以免多写; 5、关于钥匙等细节的问题,和房主沟通好; 6、对于例如拆迁等不可抗力情况下对房子的处理; 7、违约责任一定要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