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做
贷款担保朋友不还款那么
担保人就有可能需要代替
借款人承担还款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
债权人只能通过
诉讼途径向
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
债务。
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
证人先诉
抗辩权】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
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
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
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