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欠钱的,所欠的
债务会由
破产财产偿还。但是
债权人需要在期限内申报债权,人
民法院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然后公司按照一定的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其中,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公司应当按照比例清偿。
公司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
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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