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一定。
逮捕只是一种侦查过程中的
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最终不一定会
判刑。
2、被指控犯了罪的人必须经法院依法审理,只有
证据确实充分时,法庭才会认定其有罪,并作出相应的
刑罚处罚。而且对于
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提出上诉。
3、另外,
刑法也规定很多可以免于刑罚处罚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的,可以免予
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
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分则中,还有其他免于
处罚的规定:如: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