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想要
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起诉离婚。其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
起诉状;
2、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
证据;
3、若涉及
财产分割和
抚养权问题的,还需要另行提交相关证据。
二、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