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此
债务是
夫妻共同债务还是
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
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
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
当事人可以对抗
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若认定为
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
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