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商业竞争中,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造成损害程度较轻,
行为人只用承担
民事责任;触犯了行政
法规规章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对行为人进行
行政处罚;行为严重到构成
犯罪的,会对行为人追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
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
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
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的规定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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