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
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
残疾赔偿金的
证据(如:医疗费单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和护理费凭证,车船票,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据等);
4、要求赔偿
丧葬费或
死亡赔偿金的,提供丧葬费凭证以及关于亲属关系的证明、受害者生前
抚养、
扶养、
赡养情况的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5、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