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身份证丢失之后并没有挂失的流程,公安机关也没有要求专门办理
身份证挂失,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挂失没有强制性要求,全凭居民自愿。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
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