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
侵权损害赔偿的区别:
1、一般
侵权的主体范围较广,而离婚损害赔偿只能是婚姻中无过错方主张;
2、一般
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而
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如
重婚、与他人
同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协商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
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