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 再买房算首套房吗
[律师回复] 判断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二套房,婚姻关系期间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贷款也是等家在双方名下的,有专门的一个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三、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四、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六、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七、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十、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