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服刑人员提出申报
减刑一般在一个月至两个月内批下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
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
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
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
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