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指导价案件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
律师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按规定标准执行。在标准未公布之前,参照《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执行。(一)、
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1)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
侦查阶段,每件收费3000—15000元。
2、
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20000元。
3、
一审阶段,每件收费5000—30000元。
(2)
二审、
死刑复核、再审、
申诉案件以及刑事
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
律师服务费。
(3)
被害人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刑事案件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
罪名或者数起
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1)民事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不涉及
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按
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3000-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4%;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1-3%;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2%。
按案件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2)实行风险
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3)再审、申诉、执行案件分别参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
行政案件和
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1)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2)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20000元。
(3)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由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办理以上各类案件的,按照各类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计时收费标准
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必要的在途时间以及准备时间减半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六)、其他收费标准
下列法律服务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
协商一致,可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
(1)涉及
法律关系复杂,律师服务工作量明显多于同类业务的;
(2)涉及疑难或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业务的;
(3)重大
涉外法律业务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业务;
(4)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