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内
债务一方不知情
离婚需要判断是否是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共同偿还。
2、不知情的债务认定为一方债务,可以拒绝承担。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判决。
3、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
共同债务以
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
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