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
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法律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结合你所述是事实,如果离婚时双方对该财产处理达不成一致,很可能为判决房子属于男方的
个人财产,只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按照还款本金占总房款的比列补偿房屋增值部分.
2、一直以来,我们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自己协商好了要离婚,按照他们各自协商好的财产进行分配,夫妻双方都没有什么意见之后,直接去
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那如果是其中有一方不愿意签字,那就要向去。就会根据相关规定的分配方法帮他们判决。那如果是在
结婚之前男方自己买的这些东西,在离婚时要朝廷
财产分配,就全部都属于男方,没有女方的份,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首付,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由男方偿还。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