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不
批捕的情况有:
证据不足,不能证明
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
犯罪;构成犯罪,无
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
2、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
防卫过当、
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
初犯,
共同犯罪中的
从犯、
胁从犯,犯罪后
自首、有
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
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
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
被害人双方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
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
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
居委会、村委会具备
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