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笔录不会消除,一般会永久的保存。
1、如果是不成案的笔录,那么就会进行销毁。
2、笔录一般是将
证人、
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派出所做笔录流程如下:
1、派出所工作人员会逐项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和记录人姓名等信息,然后会询问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一系列问题,对其进行身份验证;
2、讯问人员会询问事件内容,一般都是采取问答的形式,对于讯问人员的问题,被询问人只需如实回答就好;
3、在整个询问过程结束后,记录人员会将记录内容与被询问人核对;
4、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一百二十三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
徒刑、
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
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