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
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
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
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
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从事的多种经营和
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离婚时,应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生产资料和离婚时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应从有利于生产考虑,予以合理调整或者作价处理。
4、城乡个体经营户的生产资料、合法收入等,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