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
清算与
破产清算的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
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
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
强制清算;
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
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
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
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