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因为公务打死人要赔钱。该行为属于
犯罪行为,因犯罪行为造成
被害人人身损害的,需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
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致人死亡的,还需赔偿
丧葬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
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
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
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
当事人就
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