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一般来说,用人单位
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
劳动者,若是属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的,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
2、但也有特殊的情况,如果员工存在法定过错行为,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通知劳动者,可以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
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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