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强制拆迁的方式: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
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
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
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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