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
借款期限已经满,经
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
证据要注意收集:
有关
债务方
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
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
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
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565条
对方对
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
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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