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如果劳动者受
工伤,则
停工留薪期从单位批准、劳动者正式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当天算起,一般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2、但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够延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内容】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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