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债权人可以申请
强制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
清算组,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
清算程序。
2、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权向法院申请安排人员进行清算。
3、根据
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以清理公司
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也可以代表公司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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