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离婚过错
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
1、婚姻一方与他人
同居;
2、实施
家庭暴力;
3、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4、因为
重婚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
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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