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担保物权包括的范围是
担保的主
债务以及由主债务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还包括因为保管担保物产生的保管费用和为了
实现担保物权而产生的费用。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
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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