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信用卡被起诉了没钱还的,可以与银行进行协商,将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说清楚,然后尝试提出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的申请,同时可以尝试申请
停息挂账。如果是恶意透支的,则涉嫌
信用卡诈骗罪,银行可以
向法院起诉,持卡人将会处以相应的
刑事处罚。若还拒不还款,法院可能会
强制执行,冻结其名下银行卡,划扣其中资金用作还款,以及
抵押、拍卖客户名下财产,用以抵偿
信用卡欠款。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
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
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
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
处罚。恶意透支
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
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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