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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了认购书,不想要了,怎么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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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3-05
【问题解析】
1.首先确定合同是不是正式合同,如果不是正式合同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要回定金,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2.如果签的是认购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大家需要尽量争取自己的利益,能不能退定金只能看双方的协商成果了。
3.原则上大家需要按照合同办事,可以根据签订合同违约的条款进行赔付,解决此事,能不能拿到定金,会不会还有赔款需要看合同条款,当然条款也需要合理合法。
4.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就可以直接去起诉了,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判决,一般也是按照合同来判决。
5.如果不想买房了,且卖房的有违约的地方,比如房屋质量问题、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进行签约等,这时收集好证据可以协商或者起诉不买房,也是可以退会定金的。
6.正常情况下如果签订了购房合同也生效了,买房不想卖,卖方一般不愿意退定金,一般协议也会写明不退,想退不容易。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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