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自然人之间的
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
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但除此之外,自然人与
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