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企业破产是企业基于
资不抵债等因素,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死亡”现象。破产后,企业的
法人资格至此终止,也就不能继续对外开展业务、对内实施管理。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支付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且
《
企业破产法》更进一步强调,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清偿顺序属于优先清偿的破产费用。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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