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人身
损害赔偿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于夫
共同财产的有: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快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对共同铲,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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