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去民政局登记
离婚最快可以自申请登记之日起三十一天离掉。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
领离婚证。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您情况比较复杂,
律图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律图网
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