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社交软件
合同纠纷也属于合同纠纷:
1、以社交软件方式订立的合同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的合同。
2、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
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
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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