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可以,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
劳动者支付
工资,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存在克扣的,属于
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
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
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
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
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
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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