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患有精神病能
离婚。但对于精神病患者,在没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能进行
协议离婚,其配偶可以向
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判断其利益与精神病一方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会主动为其指定其它
监护人作为其
诉讼代理人。如果法院认为夫妻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精神病人成为被告。法院在
诉讼中为患精神病的被告
指定代理人,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其权益,尤其是
财产权益,
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
代理人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
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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